我公司中标承建南宁市邕江上游二期引水和应急引水工程左江泵站,其中配套用房土建、取水头部管网、水处理工程需进行劳务分包,诚邀中铁二局范围合格协作队伍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分包工程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老口水利枢纽上游11km处大滩新村以西 2.分包工程概况:******消防水池水处理工程,总平室外、总平管网工艺工程。 3.计划工期:根据甲方工期安排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及履约人,未在中国中铁专业分包队伍黑名单之内。 2.投标人须具备中铁二局颁发的有效《劳务分包准入证》、分包工程对应的有效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实施分包工程必要的资源。投标队伍因其它原因,原有准入证过期或者失效,应在投标时提供相应的办理准入证的资料。 3.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或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小规模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具备承担本招(议)标工程施工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业绩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5日17:00至2025年7月10日17:00 2.报名地点:******有限公司南宁左江泵站施工项目经理部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整。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 五、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牛湾岛大桥(五合大道-顺江路)K0+627.953~K1+600工程项目经理部一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黄慧勇(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要求及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本工程禁止分包、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分包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中铁二局注销准入证、纳入中铁二局及中国中铁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先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缴纳2%履约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对中铁二局******有限公司债权金额超过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倍,投标单位可向中铁二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部分债权转让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方可进场。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中途退出,招标单位将扣取中标单位所完工程款的5%,作为后期队伍引入启动资金。同时全额扣取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投标单位需对影响报价的所有因素以及困难条件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招标单位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是充分考虑了环境、地质等一切影响单价的因素。同时,招标单位在此明确说明:由于本项目征地、电力供应、施工图纸到位情况、材料供应、资金等因素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费用 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五、计划工期 本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时间根据甲方工期安排为准。 六、各项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本招标工程采用现金履约保证金(或债权转让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单位一次性缴纳中标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对中铁二局******有限公司债权金额超过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倍,投标单位可向中铁二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部分债权转让为履约保证金; 2.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将按照中标单位完成其月度产值扣取3%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后,且乙方人员、机械设备退场后,在双方签订合同封账协议且乙方书面承诺已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后返还,不计息。 3.质量保证金: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按照中标单位完成其月度产值扣取5%的工程质量保修基金,用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的修复,若工程质量有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或由甲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若工程质量无问题,在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相关管理人员及部门同意并会签后,将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5.暂扣金: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将按照中标单位完成其月度产值扣取2%的暂扣金,合同履约完毕后,且乙方人员、机械设备退场后,在双方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视业主资金拨付情况逐期返还,不计息。 七、不平衡报价及施工范围调整 招标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在保持中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若设计范围内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以调整后的单价为准,计算合同总价。 招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对中标单位的施工里程及施工任务进行调整,本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中划分的施工任务以甲方安排并实际施工为准,中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增加其他合同费用。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认真、详读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明确投标人在该招标工程中须承担的各项义务,在报价的综合单价中要充分考虑投标人须承担的工、料、机等费用。 八、施工质量与计量 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隐蔽工程在未经甲方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覆盖。 甲方只对乙方合同签署人结算,并以合同清单单价和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认、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由甲方项目总工程师最终签认的工程数量为准。施工图纸中虽有数量,但清单中未列为单独支付号的项目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其他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中(变更项目除外),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未经甲方认可,乙方超出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验收)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乙方合同签署人未能参加收方,或未能在计价资料上签字,没有按要求提供发票,甲方不支付当期工程款。劳务队伍班组长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甲方不支付当期的工程款。 九、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要求递交正、副本各一份,保存于U盘的电子文档一份,均需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必须写明投标单元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姓名、履约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鲜章),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按废标处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时间要求递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返还。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采用对公转账形式向招(议)标人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整******银行:******银行南宁五一路支行;账号:************ 户名:******有限公司邕江上游二期引水和应急引水工程左江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在开标一个月后退还,不计息。投标人与招标人本部财务部门联系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 2.投标单位应提交一式两份投标文件和U盘电子版一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密封,封口须加印,封皮上注明“南宁市邕江上游二期引水和应急引水工程左江泵站投标文件”并注明投标工程标段名称; 3.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特别注明处除外); 4.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十二、其它特别说明 1.乙方合同签署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且必须常驻工地,每月驻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0天,并不得随意离开现场。随意离开现场的现场负责人按每天3000元处罚。如上述人员因故必须离开现场,必须向甲方现场经理部请假批准(由甲方项目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视为随意离开现场),若请假逾期不归,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处罚。 2.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替换,若人员需要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取得甲方项目经理批准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替换,更换人员素质不得低于离开人员素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认为不合格的管理人员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 3.由于本项目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单位存在资金支付滞后的可能,招标人资金必定存在困难,投标人应对此做好充分的准备。中标进场后,除垫资购买设备外,还需具有垫资完成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建安产值周转资金的能力,并不得以招标单位资金未及时支付为由,影响施工进度甚至停工等待资金拨付。 4. 本次南宁市邕江上游二期引水和应急引水工程左江泵站项目招标工程项目为1个(配套用房土建、取水头部管网、水处理工程)分包单元,在招标过程中针对任何一个参与的投标单元出现违规情形,招标单位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5.参与招标和投标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过程中严禁参与单位之间相互串标、围标、恶意低价投标。一经发现有以上情形的,直接作为废标处理,并停止投标单位在公司范围内3-6个月的投标。 7.本次招标控制价不含税合计******.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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